2015年理学院研究生复试考试通知
近期考生咨询相关交验材料,在此发布补充说明:
一、《思政鉴定表》原件,表格见宁波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
二、系统证书具体是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报考信息表是指准考证。
一. 复试时间:数学:2015.3.23—2015.3.25
物理:2015.3.25—2015.3.27
二.报到时所交材料
1、审核材料(需带原件):报考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交存材料:(1)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一志愿考生免交);(2)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由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馆盖原章);(3)身份证复印件;(4)学历证书复印件;(5)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有);(6)系统证书;(7)1寸照1张(黑白、彩色皆可),报到后自附于领到的体检表上。
3、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委培)意向书。
4、报考定向、委培类别的考生:同时还需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意向书。
5、注意事项:严格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6、学生确认相关重要信息和复试科目并签字、签订个人承诺书。
7、领取复试流程表,体检表,交60元体检费。
8.复试地点为龙赛理科楼。
三.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1.复试的目的是综合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能力、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
2.思想政治面试由党总支负责,采用面试形式,分合格或不合格;
3.专业课复试采用笔试、口试相结合;
4.专业课的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5.专业课面试次序选择采用抽签制,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
6.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与专业课面试同时进行,时间为5分钟,满分100分;
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   成绩类别  |  
      满分  |  
      加权系数  |  
      备注  | 
   |
|   1  |  
      初试  |  
      500  |  
      0.6  |  
      将满分500换算成100  | 
   
|   2  |  
      专业课(政治)笔试  |  
      100  |  
      0.4  |  
      不含加试成绩; 根据专业需要,各专业点自主决定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的内容和形式。对于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   3  |  
      专业面试  |  
      100  | 
   ||
|   4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100  | 
   ||
|   5  |  
      加试单科成绩  |  
      100  |  
      /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 
   
|   6  |  
      体检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   7  |  
      思想政治面试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注: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
2.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3)×40%
3.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复试其他事项详见宁波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及宁波大学理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务必查看)
祝同学们顺利!
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
201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