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 2021 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05 19:32
        
        
    
 各基层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纵深推进 
 “ 
 清廉物院 
 ” 
 建设,决定开展  
 2021  
 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周活动,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 
 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百年、庆祝建校  
 35  
 周年暨三校合并 
 25  
 周年,深刻领悟党的宝贵历史经验,弘扬优良作风,严明纪 
 律规矩,引导党员干部、广大师生增强责任担当和廉洁自律意
 识,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纵深推进 
 “ 
 清廉宁 
 大 
 ” 
 建设,促进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二、主题及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为 
 “ 
 领悟经验、廉洁自律、担当作为 
 ” 
 。 
 活动时间为  
 11  
 月底至  
 12  
 月上旬。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一次 
 “ 
 领悟历史经验,自律担当作为 
 ” 
 主题党日 
 交流活动。 
 以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对宁大提出的 
 “ 
 建设 
 国内一流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 
 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结合党
 史学习教育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活动围绕 
 “ 
 坚持 
 自我革命 
 ” 
 这一党的宝贵历史经验开展思想交流,努力把好传 
 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自觉增强拒腐防变和 
 抵御风险能力。
 (二)开展一次 
 “ 
 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 
 廉政专题党课。 
 围
 绕当前社会形势、学校办学实际、党风廉政建设况,结合中
 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第一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公开通报 
 的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借助微电影等形 
 式,生动开展案例教学,做到警钟长鸣,让党员干部以案为鉴、 
 牢记教训,切实做到遵纪守法、严于律己。
 (三)开展一次 
 “ 
 学习党纪法规,筑牢纪法防线 
 ” 
 专题学习 
 活动。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中国共产党程》《中国 
 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 
 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及高等教 
 育有关法规等作为学习重点,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党纪法规的 
 主动性和针对性,把遵守党纪法规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体现在 
 具体行动上。
(四)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按照《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在下属单位(部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的意见》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充分结合此次省委巡视情况,学院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一清理、两专项”、教育领域腐败问题等重点专项整治工作,深入研究分析,落实整改举措,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五)组织一次“扬宁大卅五风采,展学子清廉风尚”学生清廉文化活动。各支部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导向,充分发挥专业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特点,参与江北区“青·廉云谷”建设活动,整合清廉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清廉文化主题活动,弘扬宁大精神和校训,传承浙东文化的“知行合一”、宁波帮精神的“诚信务实”等优秀传统价值理念,创建特色清廉文化育人品牌。上述 5 个方面的活动内容为指导性主题,各支部可围绕这些主题,充分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和“清廉物院”建设要求,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做到统分结合、灵活高效,课内课外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开展师生员工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引领师生筑牢廉洁思想防线、高标准严要求守住底线,不断巩固和优化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 
 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 
 教育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各支部(系)要共同参与、 
 协同开展、广泛动员、统筹组织,有序推进各项活动,支部纪 
 检委员要加强督促配合。
 ( 
 二)及时总结,加强宣传。 
 对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及 
 时进行梳理总结,将好的做法经验形成新闻报道或工作案例, 
 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充分营造比学赶 
 超的良好氛围。 
 12  
 月  
 20  
 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报送活动开展情 
 况。
 联系人:张淼    
 邮箱: 
 zhangmiao 
 @chengrenw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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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11  
 月  
 5  
 日